校内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及2015-2016学年校历,经研究决定,现将寒假期间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16年寒假期间工作安排
1、学生放假时间:1月18日―2月19日。2月20日开学,2月20日、21日两天本科生、研究生报到注册,2月22日上课。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教务部有关通知精神,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和下学期开学的教学工作。
2、教职工寒假工作安排:1月18日至2月19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各项工作及值班,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、如实上报,不得瞒报、迟报、漏报。学校后勤部门要在寒假期间组织人员对水电气设施、教室设备、学生宿舍等进行检修。后勤、保卫、产业等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,自行安排寒假的休息时间。
二、寒假期间有关要求
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“欢乐、祥和、安全、文明”的假期,特提出如下要求:
1、放假前,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,教育学生在节假日期间注意各项安全,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、自我防范意识。学生管理部门要安排好学生勤工助学和社会实践活动。对寒假留校学生,学工部、总务部、翡翠湖校区管委会、各学院要精心安排好他们的寒假生活。总务部、学工部、翡翠湖校区管委会要做好离校学生的车船票预购工作。
2、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。为确保寒假期间学校与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,放假前保卫办公室要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一次防火、防盗、防事故的安全大检查。检查要认真、彻底,不留死角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要立即整改,确保安全。总务部要加强假期值班工作,防止水、电、气等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3、高度重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。放假前,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,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,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提高自我防范能力。要引导师生加强体育锻炼,不断增强体质,增强防病抗病的能力。总务部、校医院要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,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4、各单位要精心安排好假期值班,确保联络畅通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和信息上报制度,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,应立即报告,不得瞒报、迟报、漏报,以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。
请各单位将寒假期间值班安排表分别于2015年12月31日前和2016年1月15日前上传到电子值班系统。
电子值班系统地址:行政办公系统-值班管理(有疑问请联系夏坤:62901019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