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近日,中办国办、教育部、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先后印发通知,就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,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,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,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,过一个文明节俭、风清气正的节日,现就“两节”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
各单位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践行“三严三实”,牢固树立宗旨意识,改进工作作风,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,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;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,削减不必要的开支,禁止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购物卡和实物;要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弘扬高尚师德师风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。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,以身作则,坚持务实节俭廉洁过节,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社会新风尚。
二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
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十八条实施意见,严格落实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和相关制度规定,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,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“六不准”,切实做到以下“八个严禁”:
1.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
2.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;
3.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、宴请等拜年活动和接待亲友、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;
4.严禁公车私用、“私车公养”或酒后驾车;
5.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,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;
6.严禁违规变相赌博或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;
7.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
8.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,不允许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。
三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
校内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,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教育监督管理。主要负责人要坚持“一岗双责”,身体力行,勤俭节约,带头崇廉拒腐,树立良好家风,坚决杜绝“节日腐败”,带头自觉接受组织和师生监督。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违纪、违反规定的,校纪委将按照“越往后执纪越严”的要求,做到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,学校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,带头落实廉洁自律要求,从严要求自己,做守纪律、讲规矩的表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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