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根据学校校历安排,现将2016年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学生暑期安排与开学日期
7月11日开始进入暑期,暑期从7月11日至8月28日。
本科生老生、研究生老生定于8月27—28日报到注册,8月29日正式上课。
2016级本科新生8月23—24日报到,8月25-26日入学教育,8月27日至9月9日军训,9月12日正式上课。
2016级研究生新生8月22—23日报到,8月24—26日入学教育,8月29日正式上课。
二、学生的暑期安排及离校工作
暑期前,学生管理部门和各学院要结合实际,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、食品卫生安全,防火、防盗、防溺水、防诈骗、防事故的安全常识教育,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。
各教学实体安排好学生实习实践活动。根据学校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,今年将暑期的工作重心放到研究生培养尤其是博士研究生培养中,原则上研究生暑期放假两周,时间由导师视实际情况而定,研究生暑期的工作由导师具体安排,鼓励各单位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养活动,同时要求研究生在暑期所参与的科研、实践活动须与学校立项项目相关。学生工作部要安排好留校学生,特别是西部地区、农村、贫困家庭留校学生暑期的勤工助学。校团委要安排好学生暑期的社会实践活动。各相关部门要安排好暑期留校学生的学习、生活。附属中学、学前服务中心要教育中小学生、幼儿注意暑期外出游玩、游泳的安全问题。学生工作部要组织好学生的离校车船票的预购工作。
三、教职工暑期工作安排
7月11日至8月28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教职工轮休与值班。各单位要加强安全工作,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、如实上报,不得瞒报、迟报、漏报。总务部等要在此期间组织人员对水电气设施、教室设备、学生宿舍等进行检修。产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,自行安排暑期轮休时间。教务部、学生工作部等部门、各学院要在暑期部署好招生、新生报到和军训等工作,确保开学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。
四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
各单位要充分重视、认真对待安全工作。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,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,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、财产安全。校务部、教务部、研究生院、总务部等有关部门要开展一次全面、细致的安全检查,尤其要对校园治安安全、防火安全、实验室安全、饮用水安全、食品卫生安全、交通安全等方面重点检查,对存在的隐患,认真整改,确保安全。总务部要安排暑期值班,防止水、电、气意外事故的发生,同时做好防汛工作。
校 务 部
2016年6月30日